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校人

校人
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掌马政。马官之长,春秋鲁国有此官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 “校人乘马”,“命校人驾乘车。”《周礼·夏官》有校人,郑玄注: “校人,马官之长。”②主管沼泽池塘的小吏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 “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,子产使校人畜于池。”焦循注: “校人,主池小吏也。”


官名。周设此官:1、马官,掌王马之政,辨六马之属等。《周礼·夏官·校人》:“校人,掌王马之政,辨六马之属:种马一物,戎马一物,齐马一物,道马一物,田马一物,驽马一物……春祭马祖,执驹;夏祭先牧,颁马攻特;秋祭马社,臧仆;冬祭马步,献马,讲驭夫。凡大祭祀、朝觐、会同,毛马而颁之,饰币马、执扑而从之。凡宾客,受其币马;大丧饰遣车之马,及葬埋之;田猎,则帅驱逆之车;凡将事于四海山川,则饰黄驹;凡国之使者,共(供)其币马;凡军事,物马而颁之,等驭夫之禄。”

2、池诏官,掌池诏的小官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,子产使校人畜之池,校人烹之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曹

    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,令开封府置。大观二年 (1108),令天下州府皆置。职掌仿刑部。

  • 司閤

    官名。唐朝诸王府皆置,各一人,正九品下,掌本府诸门开闭及管钥。武则天时废。

  • 习艺所

    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。清末置,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。初属巡警部,后改属民政部管辖。自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以来陆续开办,多由庙宇仓廒改设。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。

  • 北军五校尉

    见“五校尉”。官名合称,又称五校尉或五校。即屯骑校尉,越骑校尉、步兵校尉、长水校尉、射声校尉。东汉时五校尉属北军,故称北军五校尉,领禁卫兵,驻防京城。后也有沿置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北军中候》。

  • 十路宣抚司

    官署合称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于燕京、益都济南、河南、北京、平阳太原、真定、东平、大名彰德、西京、京兆等十路分置,掌管各路军政和民政。设宣抚使、副使等职。受燕京行中书省节制。中统二年罢。

  • 魏尹

    十六国后赵、前燕京都行政长官。石虎自襄国迁都于邺,为魏郡治所,故改魏郡太守置。前燕破冉闵后,亦都邺。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(535)迁都于邺,亦置。职掌略同“京兆尹”。官名。北魏太和中迁都洛阳,置河南尹,

  • 赞仪署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内正司,掌皇后车舆器具制造,设于仁宗皇庆二年(1313)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皇庆二年(公元1313年)置,属内正司。秩正五品,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。设提领、

  • 右监门府将军

    官名。隋朝置一员,从三品,为右监门府长官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称右监门府郎将,正四品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为右监门府将军。

  • 主记室

    官名。晋朝置,郡府属吏,掌记录、文书。位仅次于主簿。官名,为主记室掾的简称,汉置,为州郡佐吏,掌记录文书,催期会。参看“主记室掾”条。

  • 右三护军府

    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六护军府之一,职掌、设官同“右二护军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