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。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,会见大臣,议论政事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:“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、御史。”颜师古注:“五日一听朝,故云朝日。”后代沿称。
参见“内三院”。官署名。清入关前置,为“内三院”之一,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。参见“内三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商业税务机构。设于北京白河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官署名。即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内政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清王朝遗留的北平诸坛庙管理事务。
官名。元丰改制后置,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,资轻者,称员外郎。掌铨注自初仕至州县幕职官。侍郎左选内部组织分十三案:序丞案,职官案,入官案,县尉案,格式案,主簿上下案,开拆案,名籍案,甲库案,知阙案,注拟案
道官。明朝置,一人,掌太和山(即今湖北、陕西两省边境的武当山)道教事务,由道士担任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都统”。详“都统”①。
即“矿务铁路总局”。
官名。宋朝枢密院编修司置,掌编修《经武要略》、删定诸房例册。正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