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侍太监
官名。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额设二人。详见“奏事处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额设二人。详见“奏事处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罚。被贬谪官员送指定地区予以管制,称编管。此种处罚重于安置,而稍次于勒停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官员得罪,削除名籍,其情罪轻者处以“送某州居住”;情罪稍重者称为“安置”
杂任职名。唐代置,中书省员额五十人,门下省员额五人,掌修补制敕之事。
州军府佐吏名。北齐置,见《州军府户曹参军”。
官名,汉时东海中有投马国,其长官称弥弥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南至投马国,水行二十日,官曰弥弥,副曰弥弥那利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(507)置,以曾任方牧者为之,都督南兖等五州诸军事、辅国将军、南兖州刺史昌义之首任此职。负责宫内侍卫,属中领军 (领军将军)。天监七年定为十班。陈改为四品,秩千石。北魏亦置
官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置。年青举人、贡生等入国子学读书后,赴各衙门见习,取其中尤英敏者入文华、武英堂说书。
官名。北周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置。东京春官府司宗司长官,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职掌略同“司宗中大夫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五命。任此职者见《北齐书·袁聿传》:“大象末,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七年 (1374) 于各公主府家令司置,一人,正八品,佐家令总管公主府事务。二十三年改家令司为中使司,职官亦随改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府寺左、中、右尚方署下皆置,设丞。亦为诸署别领之局的泛称。
内官合称。南齐高帝建元三年(481) 置太子宫官,以良娣、保林、才人为三内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