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玺郎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
官署,旧称官署为衙门,也写作“牙门”。《北齐书·宋世良传》:“每日衙门虚寂,无复诉讼者。”
官名。即“行部尚书”。
官名。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,以一人为长,称审判长,通常以庭长担任,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,维持法庭秩序,讯问被告及证人,代表审判庭宣示。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,通称为审判长。
官名。见“司宾寺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上虞备用处的主官。见“上虞备用处”。
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。亦称捕快。
官名。蒙古国时,置札鲁花赤(断事官) 会决庶务。元世祖至元二年 (1265),置二员,累增至十三员,后为大宗正府正官,从一品。世祖朝末年,增至四十六员。后稍有减少,定制设四十二员,以诸王一人为长,其余
官名。参见“内工部左协理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五年(660) 改右府将军置,龙朔二年(662) 改右奉宸卫将军,后定名为“右千牛卫将军”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工部屯田司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寻加为从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屯田郎。官名。梁、陈及隋初置,掌屯田政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·屯田郎中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