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门下

门下

①汉朝郡县分曹治事,其亲近诸曹常冠以门下二字,如门下督盗贼、门下贼曹等。②魏晋南北朝时常为门下三省即散骑省 (集书省)、侍中省、西省之代称,自南朝梁及北魏孝文帝改制后专指门下省。参见“门下省”。③南齐为“侍中”别称。


1、门下吏的省称。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:“公子恐其怒之,乃诫门下;有敢为魏王使通者,死。”《汉书·霍去病传》:“青日衰而去病日益贵。青故人门下多去事去病,辄得官爵。”

2、郡县佐吏。汉朝分曹办公,其亲近诸曹多冠以“门下”二字,如门下贼曹、门下督盗贼等。在门下办事者称门下吏,在外部办事者称外部吏。晋和南朝,门下则为州主簿、西曹录事、省事、记室、书佐的总称。

3、门下三省的代称。魏晋南北朝时常为门下三省的代称。门下三省指散骑省(集书省)、侍中省、西省。在南朝梁和北魏孝文帝改制后则专指门下省。

4、侍中的别称。南齐称侍中为门下,称黄门侍郎为小门下。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·侍中、给事黄门侍郎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·门下省》。

5、对长官的敬称。朱熹《与江东陈帅书》:“不审高明,何以处此?熹则窃为门下忧之,而未敢以为贺也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左韶舞

    官名。明、清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明初设,左、右各一人。南京礼部教坊司亦设右韶舞一人,皆从九品。掌乐舞承应,以乐户充之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,亦设左、右各一人,从九品。雍正七年 (1729) ,

  • 耆长

    五代、宋职役名。又称三大户。五代后周时,以百户为团,每团以三家大户轮充耆长。宋初沿置,选乡村第一、二等户充任,维持治安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行免役法,改为雇役。行保甲

  • 暗保

   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参见“明保”。

  • 翰林学士

   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由翰林供奉改名,选任有文学才能的朝臣,置于学士院,入直内廷,以备随时宣召,撰拟文字。初为文学侍臣,后渐成定制,凡任免将相、册立太子、号令征伐、宣布大赦等机要内命,皆由

  • 税务处督办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税务处的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
  • 御厨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,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。设勾当官四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辖有食手、兵校千余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归隶膳部。后改隶光禄寺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并入太官

  • 公府刑狱曹

    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刑狱曹,设刑狱参军,主刑狱。南朝宋公府置刑狱贼曹参军;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置刑狱参军。

  • 陶工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作罇、彝、簠、簋等器。下设陶工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矿业警察所

    官署名。中国矿业警察创建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,初时称矿厂警察,旋改称矿业警察。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四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矿业警察条例》规定,设置矿业警察的目的是维护矿区秩序及安全,

  • 法依旦尼哈番

    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典仪”。为王公府属官员之一种,掌礼节导引。清制,亲王府置六人,世子府五人,郡王府四人,长子府及贝勒、贝子、公府均各三人,官品自从四品至从八品不等。宣统元年(1909),以避溥仪讳,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