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卫戍总督
军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为南京卫戍总督府的长官,见“南京卫戍总督府”。
军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为南京卫戍总督府的长官,见“南京卫戍总督府”。
官名。“牝”指母畜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说:“《太和令》,典牧都尉,从第五品中。”北周置典牝上士,正三命,典牝中士,正二命。掌养母马之事,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置,属大都留守司。掌采伐材木,烧炼石灰。以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提领、提控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明清太医院所属机构,亦称“药库”。掌验收、管理各省解送及本院买办之药材。明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掌库事,另有礼部委官一员稽察之。清沿置,初属礼部,顺治十六年(1659)改隶太医院。设管理药库委官
文书名。清朝官员临终前给皇帝上的奏折。定制。凡三品以上官员方得享受。
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。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。每甲辖数十百家,往往为一乡。乡中设乡约约束,有里长司劝化之事,而统归总甲管理,又,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,位在十家长之上。每堡设牌头四名,
官署名。辽著帐郎君院所属有笔砚局、牌印局、裀褥局、灯烛局、床幔局、殿幄局、车舆局、御盏局、本班局,各设郎君,为皇帝服役。
官名,三国魏置,兼行御史大夫事,掌察举非法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涣传》:“魏国初建,为郎中令,行御史大夫事。”
因年老请求退职。《左传·襄公七年》: “晋韩献子告老。”官员因年老求休致。始见于春秋时,《左传·襄公七年》有“晋献子告老”的记载。参见“致仕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侍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。即殿中将军,隋朝因避讳改。左、右卫各置十五员,正八品上,参列军府,出使劳问,文帝开皇六年(586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