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守盛京等处将军
见“盛京将军”。
见“盛京将军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夏侯审等六人及第。
旧以大拜称宰相。明清大学士如同旧之宰相,故亦以大拜别称之。
官署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,改原明尚宝司而置,职掌因明旧制。
官名。金置,秩从八品,掌南京柴炭规运积储之事。佐官有副使,秩正九品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周朝置。掌射妖鸟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庭氏,下士一人,徒二人”,“掌射国中之夭鸟。若不见其鸟兽,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。若神也,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
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明制,凡出派朝廷大员以皇帝特使的身份,巡视某一地区,处理皇帝交办事务,如都御史之派为总督,巡抚等,称为出使。
殿廷卫士名。明置,见“大汉将军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牛群司佐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