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郡国

郡国

1、指郡和王国。皇子封王,其封地一般为郡,但不称郡,而曰国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郡》:“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。”

2、指郡太守和王国之相或国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:“凡郡国皆掌治民,进贤劝功,决讼检奸。”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,減省第宅园池之费,拒绝郡国诸所奉送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内阁中书

    官名。参见“中书”。官名。清朝内阁设中书若干人,掌撰拟、翻译等事,为正七品官。或由举人考授,或由特赐。若进士经朝考后以内阁中书任用者,可充乡试主考差,还可补知州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》。

  • 卫士长

    东汉王国属官。掌王官卫士。秩比四百石。官名,东汉置,为诸侯王的属官,掌领卫士守卫王宫,俸比四百石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中尉》。

  • 伦侯

    爵名。战国末秦置,秦统一后因之。位低于列侯,无封邑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,琅邪台石刻有伦侯建成侯赵亥,伦侯昌成侯成,伦侯武信侯冯毋择。爵名,秦置,为列侯之类,而位次于列侯,且无封地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

  • 山东部

    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山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

  • 仓法

    宋朝特别法之一。全称“诸仓乞取法”。宋初,吏人无俸禄,无以养廉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,遂给仓吏俸禄,定约束十条,严惩请托、勒索,称为仓法。其后,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

  • 诸军都虞候

    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诸军都虞候司”。

  • 登科

    科举制度。经会试、殿试,分三甲取中进士,谓之登科。唐制, 礼部试放榜, 只称及第,取得出身。复经吏部考试中式,方称登科,始得任官。如韩愈自称“四举于礼部乃一得,三选于吏部卒无成”,即指仅及第而未登科。

  • 左尸逐骨都侯

    匈奴侯名,为匈奴异姓大臣,位次左骨都侯,佐王领兵。还有右尸逐骨都侯。详“单于”条,见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》。

  • 警卫股主任

    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警卫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
  • 殿中寺

    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令、少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