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判官

判官

官名。隋朝有过海判官。唐朝遍置于使府。《唐六典》卷二: “凡别敕差使,事务繁剧者给判官二人”,“非繁剧者,判官一人”。采访、节度、观察、招讨、经略、防御、团练、支度、营田、监军等使之下皆置。综理本使日常事务,权重务剧,为幕府上佐,甚至充任留后。府州诸曹参军事亦或称判官。五代领州郡事,成为州府职官。方镇全部幕职亦泛称判官。北宋三司各部置,分管各案; 开封府所置,分日轮流审判案件;左、右军巡院所置,掌京城争斗与案件审理;节度州、观察州、防御州、团练州、军事州所置,为幕职官;南宋临安府及节度州亦置。辽朝南面官如诸州、军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、防御使,及五京留守司、计司皆置为下属,协助长官处理日常事务。北面宫官、边防官部分官署亦设。金朝三司、司天台、武卫军都指挥使司、诸京留守司、诸总管府、诸州、警巡院、录事司皆设,品秩自从五品至从八品不等。元朝大都、上都留守司与路、府、州、录事司、警巡院各置,参决民政,或兼捕盗之事,品秩自正五品至正八品不等。少数中央官署,如太医院、京畿都漕运使司等,亦设此职。明朝诸州所置,分掌都粮、缉捕等事; 都转运盐使司所置,助理盐政,分督各场、仓盐课司。清因之,简称“州判”、“运判”。


官名,为长官的佐吏,协理政事,或备差遣。唐朝节度使、观察使、按抚使、度支使、营田使、招讨使、经略使等,均置判官,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节度使》。宋朝宣抚使、发运使、都转运使等皆置判官;幕职官中也有判官,见《宋史·职官七》。辽代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、防御使等,皆置判官,见《辽吏·百官志四》。金代殿前都点检、宣徽院、太医院、教坊、司天台、武卫军都指挥使司、交钞库、典牧司、圉牧司、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诸节镇、诸防御州、诸州刺史、诸京警巡院、诸府节镇录事司,均置判官,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、百官三》。元代太医院、上都院、散府和各州都置判官,见《元史·百官四、百官七》。明代仅州置判官,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清代称州判,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舍利详稳

    官名。辽置,见“舍利司”。

  • 四帐小将军

    官名。见“四帐都详稳司”。

  • 东宫官

    辅翼、训谕、侍从皇太子及担任太子宫内名项职务的官员的统称。

  • 翊一府右郎将

    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一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
  • 典牧

    官名。晋朝有“典牧都尉”“车府典牧”,为“太仆”的属官。太仆在汉朝为九卿之一,掌管车马和牧畜。晋朝有时设有时不设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·太仆》。隋朝设典牧署,其官有令、有丞等

  • 尚书水部郎

    参见“水部郎”。

  • 行事人

    掌管或负责某事的小吏。《后汉书·杜根传》:“时和熹邓后临朝,权在外戚。根以安帝年长,宜亲政事,乃与同时郎上书直谏。太后大怒,收执根等,令盛以缣囊,于殿上扑杀之。执法者以根知名,私语行事人使不加力,既而

  • 南班

    即“环卫官”。

  • 武学斋谕

    武学职事名。南宋 高宗绍 兴十 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下分六斋,每斋差置斋谕一员。

  • 道员

    明清地方各道主官统称。亦称道台、观察。明制,布政、按察二司因辖区广大,由布政使之佐官左、右参政、参议分理各道钱谷、称为分守道,由按察使之佐官副使、佥事分理各道刑名,称为分巡道。此即道员称谓之始。清乾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