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倅
郡守的副职。元虞集《道园学古录二·送人之剑阁倅寺》:“乡人游雪界,郡倅试冰衔。”清朝称府通判为郡倅。参看“通判”条。
郡守的副职。元虞集《道园学古录二·送人之剑阁倅寺》:“乡人游雪界,郡倅试冰衔。”清朝称府通判为郡倅。参看“通判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照磨官一人,掌管照刷卷宗,为从八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照磨》、参看《明史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官名。元代行中书省所属有照磨所照磨一人,秩正八品;检校
官场用语。清制,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“会衔”。
官名。北齐设中尚食局,属中侍中省。掌供御食饮。设典御、丞各二人,监四人。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正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 (1674) 定设一人,亦为正六品。可兼充僧录司,缺出由右善世升补。
清末商部所辖机构。职掌翻译外洋商律各书兼及路矿律、招工律、保险律、报律、各国通商条约,译出后,审慎采择,参以中国律例,编成条款。设总纂、纂修官各二人,以本部司员兼任。派定通晓中外文学者若干员以为翻译,
太子的称谓。《魏书·肃宗纪》“潘充华有孕,椒宫冀诞储两,而熊罴无兆,维虺遂彰。”
官署合称。北宋置榷货务以通榷易,南宋初又置都茶场。设提辖官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,监场官二人以选人充任,通管两司之事。掌盐、茶、香、矾、钞引之政令,以通商贾、佐国用。由尚书省都司提领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掌东宫田赋、财赋出纳,隶家令司、内宰司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大使各一员。
宋朝学校名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设,学生以绘佛道、人物、山水、鸟兽、花竹、屋木为业,并习读《尔雅》、《说文》、《方言》、《释名》等。依太学分三舍,士流、杂流各自为斋。由国子监公厨给食。补试外舍者,
参见“虎贲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