郁若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郁若,比二千石。 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郁若,比二千石。 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五品官员之母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省警务处,掌办视察全省警务;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,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。
“司徒”尊称。《尚书大传》: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一曰司马公,一曰司空公。”参见“司徒”。官名,即司徒。《尚书·大传》: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一曰司马公,一曰司空公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司徒,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汉始置,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尉曹主卒徒转运之事。
即太子左监门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为左监门率府。
即“开封府尹”。官名。五代时开封府的长官。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由法部侍郎改称。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内副率。
吏员名。金制,漕运司所属有公使八十一人,掌监运诸物。
文书名。明清土官之任职凭证。凡新封授、承袭之土官,均由吏部或兵部颂发,上书土官之官职、世系及袭职年月。新袭职之土官在领取新号纸之前,应缴回原号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