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县正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,置官依旧。十八年革。
官名。 同“涓人”。 春秋楚置。 掌扫除的侍臣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 “王行, 遇其故人。 ”裴骃《集解》引韦昭说: “今之中涓也。”参见“涓人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勋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署名。清朝陕西之铸钱局。顺治元年(1644)置局。乾隆十二年(1747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高等教育机关。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七月,国民党政府公布《专科学校组织法》,分为工、农、商、医、艺术、音乐、体育等类,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。国立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审察全国各地情形设立,如在杭州设立艺
官名。西汉置掌故,属太常,秩百石。又有文学掌故、太史掌故、治礼掌故等。掌礼乐制度等典章故事,备谘询。武帝时,丞相公孙弘请置博士弟子,一岁皆试,能通一艺以上,补文学掌故,又择文学掌故补郡属曹史。后遂为定
官名。隋朝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、领军府及东宫领兵开府、仪同府所统乡团长官,各置一员,掌检查户口,劝课农桑。官名。隋唐府兵制中,低级军官之名。见《新唐书·兵志·府兵之制》。
官学名。春秋时郑国置,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记“郑人游于乡校,以论执政。”可见郑国的乡校既是学校,又是一个平民议政论事的场所。“参见乡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