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杭应奉局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 (1105)置于苏州,掌搜罗奇花异石运往京师,号为“花石纲”。方腊起义时罢,后复置。宣和七年 (1125) 废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在苏州置应奉局,搜罗花石制造供奉之物。方腊起义时罢去。事后浙江诸路复置,属应奉司,宣和七年罢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 (1105)置于苏州,掌搜罗奇花异石运往京师,号为“花石纲”。方腊起义时罢,后复置。宣和七年 (1125) 废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在苏州置应奉局,搜罗花石制造供奉之物。方腊起义时罢去。事后浙江诸路复置,属应奉司,宣和七年罢。
官名。即国子博士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国子博士。
学校名。商、周为天子所设大学。东汉以后,历代设为皇家祭祀之所。唯北宋末年设为太学的预备学校,徽宗崇宁元年(1102)于汴京城南置,亦称太学之外学。收纳各路贡士三千人,原太学外舍生也转入此学。每年进行考
汉郡诸曹掾史的统称。掾为正,史为副,统领一曹事,称某曹掾、某曹史或某曹掾史;也有的只置掾而无史,或只置史而无掾。下设书佐助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郡》:“每郡置太守一人……皆置诸曹掾史。诸曹略如公府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置于太原行府,佐理行府事务。
东宫属官。洗亦作先。先马,即前驱。秦置,汉因之。掌宾赞受事,太子出行则为前导。西汉属太子太傅、少傅,秩比六百石,以十六员为额。东汉属太子少傅。三国魏因之,七品。蜀亦置。晋朝置八员,七品,为太子詹事属官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宦官。掌炊供饭食。《周礼·地官》“饎人,奄二人,女饎八人,奚四十人”,“掌凡祭祀共盛。共王及后之六食。凡宾客,共其簠簋之实。飨食,亦如之”。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。
参见“内三院”① 。官署名。清入关前置,为“内三院”之一,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。参见“内三院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《梁书·武帝纪》下:“(太清元年547) 以大将军侯景录行台尚书事。”
官名。九卿之一。秦称典客,西汉景帝改名大行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始改大鸿胪,秩中二千石。掌少数民族君长、诸侯王、列侯的迎送、接待、安排朝会、封授、袭爵及夺爵削土之典礼; 诸侯王死,则奉诏护理丧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