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陕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设四科: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斧钺是杀戮的工具,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,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,西周、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载:“密须之鼓与其大路,文所以大蒐也。阙巩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
对诸侯的泛称,犹言“诸君”、“各位诸侯”。后:君、诸侯。《书·舜典》:“班瑞于群后。”注:“后,君也……还五瑞于诸侯,与之正始。”《汉书·韦贤传》:“庶尹群后,靡扶靡卫。”注:“师古曰:庶尹,众官之长
见“司钥章京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制度,每年由御史一人、工部司员一人、步军统领衙门司员一人,共同组成管理街道厅,掌管京城的道路沟渠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财政会计。《晏子春秋·内篇谏上》:“景公燕赏于国内,万钟者三,千钟者五,令三出,而职计莫之从。公怒,令免职计。”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初年于北京置行在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各设左右都督、都督同知、都督佥事等官,制同五军都督府。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除“行在”字,而以在南京五府加“南京”字。洪熙元年(1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官员任职或出行,若主管官府无印纸,可取官员本人台敕或宣札、公据,于背面批写某时差到干办某事、至某时替罢及有无不了事件等,由本司长官具衔签押盖印,称为背批。又官告后面批书官员三代、乡贯,
官名。南朝齐置,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普通六年 (525)改为十壮将军之一,班次稍有降低,陈改为拟六品、比秩千石。唐朝为武散官,正四品下,北宋初为正四品武散官,神宗元丰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医药之事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