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僧正
僧官名。金置,见“僧正”。
僧官名。金置,见“僧正”。
官名。金诸总管府(谓府尹兼领者)有推官一人,秩正七品,掌总领众务,分判工、刑二案之事。元诸路总管府上下路各置推官一人,专治刑狱。
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。
官名。为嘉蔬署正副主官。见“嘉蔬署”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·夏官》属官有军司马下大夫四人。西魏末、北周为军司马中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旅下士简称,隶夏官府。掌兵事。②领兵武官。两汉校尉所领营部,置其官以佐之。不置校尉之部,则置为长官,又置军假司马
周朝称诸侯的伯长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 “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。”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三人,广西省置一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始置,属刑部,掌复审阅天下大辟狱案。南宋因之。
官署名。春秋时宋国置。时设右师与左师。二师各有官属,右师辖右,治所为右官; 左师辖左,治所为左官。详见“右官”。非官名,指舍天子仕诸侯之官。武帝时有淮南、衡山之谋,作左官之律,设附益之法。《前书音义》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下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左卫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