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贵州司员外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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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刑部左侍郎

    官名。明清置,详见“刑部侍郎”。

  • 蕃王

    即“藩王”,指国内受封诸王和周边少数民族之王。《后汉书·祭祀志上》:“汉宾二王之后在位,孔子之后褒成侯,序在东后,蕃王十二,咸来助祭。”

  • 弘文馆直学士

    官名。见“弘文馆”。

  • 宫苑副使

    官名。唐朝后期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,多以宦官充任。宋初沿置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

  • 小御正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见“御正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
  • 大攻尹

    官名。同“大工尹”。春秋战国曾、楚、赵等国置。是主管手工、铸造业、工官之长。春秋曾国铜器《季怡戈铭》:“穆侯之子西宫之孙曾大攻(工)尹季怡之用。”战国楚国铜器《鄂君启节铭》: “大攻(工)尹睢以王命命

  • 通课司大使

    官名。明初改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,设大使、副使,典税收之事。后改府通课司为税课司,州县通课司为税课局。参见“税课司大使”。

  • 升班

   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下级官员升任上级官职之班次。分为数途: 开列具题升者,大学士以尚书、左都御史升任; 论俸引见升者,汉司业、赞善以修撰、编修、检讨引见升任; 拣选引见升者,满洲国子监司业,以科甲出身

  • 管粮通判

    官名。亦称监兑通判。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。隶于总漕。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。康熙六年(1667)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,秩正六品。掌稽查米色之美恶,兑运之迟速,並查禁包揽、搀和、需索、滋事等弊。光绪三十一年(

  • 特羊都尉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从九品上。参见“特羊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