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班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下级官员升任上级官职之班次。分为数途: 开列具题升者,大学士以尚书、左都御史升任; 论俸引见升者,汉司业、赞善以修撰、编修、检讨引见升任; 拣选引见升者,满洲国子监司业,以科甲出身之编、检、员外、侍读、中允为升任,以太常寺寺正、钦天监监副等官为次应升; 请旨升者,运使以知府升; 以保举记名升者,京察一等记名之翰林院侍读、侍讲等官升道、府,及以效力期满保题注册升者、论俸推升者、保送拣选记名升者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下级官员升任上级官职之班次。分为数途: 开列具题升者,大学士以尚书、左都御史升任; 论俸引见升者,汉司业、赞善以修撰、编修、检讨引见升任; 拣选引见升者,满洲国子监司业,以科甲出身之编、检、员外、侍读、中允为升任,以太常寺寺正、钦天监监副等官为次应升; 请旨升者,运使以知府升; 以保举记名升者,京察一等记名之翰林院侍读、侍讲等官升道、府,及以效力期满保题注册升者、论俸推升者、保送拣选记名升者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二十三日公布《道官制》,改观察使公署为道尹公署。公署内部组织与观察使公署同。道尹公署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14年)七月一日起裁撤。参见“观察使公署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刘备置,统兵。《三国志·赵云传》: “成都既定,以云为翊军将军。”三国蜀、十六国成沿之。北齐时从二品。隋初列为散号将军,六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杂号将军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七年(1137),以左藏库监门官一员兼编估职事,九年专设编估官,十一年专置局,属太府寺。掌对市舶司送到香药、杂物及诸州、军所纳无用赃罚衣服等进行拣选、估价,不堪公用者送杂卖场出卖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广储司之职官。又作“总管六库郎中”,或简称“总管郎中”总掌司属六库之出纳。额设四人,本府二人,部员兼充二人。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下军之统帅。晋国军制分上、中、下三军,皆设将、佐。
官名。蒙古国时,置札鲁花赤(断事官) 会决庶务。元世祖至元二年 (1265),置二员,累增至十三员,后为大宗正府正官,从一品。世祖朝末年,增至四十六员。后稍有减少,定制设四十二员,以诸王一人为长,其余
官名。渤海国官,居中台省。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驿站。设于世祖至元七年(1270),设官六员。十三年,改通政院。
见“河北籴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