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冶丞
官名。见“西冶令”。
官名。见“西冶令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验封司。明清吏部四司之一。掌理文职官员封爵、褒赠、袭荫、土司嗣职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296)改司封部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吏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督捕司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督捕衙门,隶兵部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,改设督捕前、后二司及督捕厅,隶刑部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并督捕前、后司及督捕厅为
吏名。南朝宋置,郡属吏,掌笔墨。见《宋书·赵伯符传》。郡门下吏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赵伦之传》载:子伯符,“为丹阳尹……典笔吏取笔不如意,鞭五十。”典笔吏当是属于小史的一种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寇臻曾以中川、恒农二郡太守,振武将军任此职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○六之二《寇臻墓志》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置。自延兴二年(472)至太和二年(478),多次遣使巡省风俗,问民疾苦,抚慰初附,参察守宰,谓之行察官。太和三年正月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太武帝延和元年 (432)由代尹改名,为京都平城最高行政长官。后复旧。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代尹”。
科举考试的方法之一。唐代以试事务策来考试士子,是汉代策问的继续,此法至清代仍沿用。未废八股时,乡会试的第三场试策,是条对性质,举经史政事以为问题,根据问题而逐条回答。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废八
吏员名。晋置,属尚书省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两汉朝廷给予退休大臣、列侯、宗室、外戚等的一种政治优待。当时春季朝会称朝,秋季朝见称请。西汉授此者特许参加朝会,班次亦可提高。如列侯就国者位次将作少府,而留居长安奉朝请者则在九卿之上。亦称朝朔望。东汉
官署名。隋始置,唐因之,属詹事府;掌经籍图书。其官有洗马二人,从五品,掌经籍和出入侍从;文学三人,正六品下,分知经籍,侍奉文章。另外还有校书、正字等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·司经局》、《唐六典·司经局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