臧否
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。乾道中,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,以臧否定等,政平讼理为臧,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,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,臧分为臧之最、臧之次、臧之下三品,否分为否之最,否之次,否之下三品。高宗称善其法,颁于诸道,视以为式,令监司帅臣岁终各以所部官员的臧否上奏朝廷。若对于贪墨庸懦者庇而不发, 则有罚。其后又诏改臧否的等次,以治效显著为臧,贫劾庸缪为否,无功无过为平。
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。乾道中,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,以臧否定等,政平讼理为臧,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,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,臧分为臧之最、臧之次、臧之下三品,否分为否之最,否之次,否之下三品。高宗称善其法,颁于诸道,视以为式,令监司帅臣岁终各以所部官员的臧否上奏朝廷。若对于贪墨庸懦者庇而不发, 则有罚。其后又诏改臧否的等次,以治效显著为臧,贫劾庸缪为否,无功无过为平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记“明帝遵建武制度,无敢违者,后宫之家,不得封侯与政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军事机构。统领军马控制东面边要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四月,置于平州。设东面经略使领司事,以乌林答乞住充任东面经略使。同年八月罢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西京作坊副使、东西染院副使、礼宾副使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官名。宋置,为武职八阶,旧为诸司副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阶》,参看“武功郎”条
官署名。宋置,属鸿胪寺。职掌与中太一宫提点所同,参见“中太一宫提点所”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主收市租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右金曹掾、史各一人,似还应有左金曹掾、史。晋代诸县亦置金曹,有掾与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北魏、北齐县亦置金曹掾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隋县置金
使职名。唐昭宗天祐元年(904)东迁洛阳,以扈卫兵士为御营,朱全忠以其将张廷范为御营使,提举御营一行事务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亦置,以中书侍郎黄潜善兼充,以同知枢密院事汪伯彦兼副使,旋以尚书右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,位副都指挥使下。宋朝沿置,为三衙军职。一员,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其品序在正任防御使之上,从五品。
官署名。宋初,盐铁、度支、户部各有勾院,以本部判官领之。太祖开宝五年 (972),以盐铁勾院、户部勾院合为一院,度支勾院为一院。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,合为一院。雍熙三年 (986),复分为三院
北魏“中都坐大官”、“内都坐大官”、“外都坐大官”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官名。清入关前置。太宗崇德三年(1638),于六部、理藩院等机构设,员额不等。顺治元年(1644)改为员外郎。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(1724)复改员外郎置。参见“宗人府副理事官”。官名。清太宗崇德三年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