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先例、前代之典章制度。后世以此为成例,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副使”。
官名。掌以茅草等植物编织器具。一说为殷朝官名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。”郑玄注:“此亦殷时制也”,“盖谓作萑苇之器”。
官名。吐蕃官,小整事,与整事大相、副整事等共任国事。
见“东路蒙古军元帅府”。
官名,西汉末年,王莽改南阳郡为前队郡,置队大夫一人,职如太守,掌治其郡,并领郡兵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与王莽前队大夫甄阜、属正梁丘赐战于小长安,汉军大败。”参看“前队”条。
1、汉朝未有职号的宫人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“上家人子、中家人子视有秩斗食云。”注:“师古曰:家人子者,言采择良家子以入宫,未有职号,但称家人子也。斗食谓佐史也。”2、汉朝皇孙之妾。《西汉会要·帝系六
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参见“城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