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僚
臣僚,也写作臣寮,犹言“众臣百官。”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和帝即祚幼弱,而窦宪兄弟专总权威,内外臣僚,莫由亲接,所与君者,唯阉宦而已。”
臣僚,也写作臣寮,犹言“众臣百官。”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和帝即祚幼弱,而窦宪兄弟专总权威,内外臣僚,莫由亲接,所与君者,唯阉宦而已。”
见“土府”。
官名。即工部侍郎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工部侍郎。官名。见“冬官”。
官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为郊社局长官,正九品。参见“郊社局”条。官名。见“郊社局”。
东宫武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。秩正六品,掌门卫禁钥。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,由中宫谒者令主之,员三人,秩四百石,主管皇后宫报中章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。东汉置中宫谒者三人,由宦者担任,俸四百石,掌报中宫奏章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即今天的律师,协助办理讼事的人。清代黄六鸿《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》:“被告抄状入手,乃请刀笔讼师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。始置于永乐 (1403—1424) 前期,但尚未公之于众。十八年(1420) 迁都北京,于东安门外迤北正式建成官署,始为世所共知。设掌印太监一人,以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
兵部驾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员一人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舆员外郎、司驾员外郎,寻各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
官署名。元宪宗三年(1253),忽必烈受京兆分地,奏以河东解州盐供军用,立从宜府掌管其事,屯田凤翔,募民受盐入粟,转输四川。宪宗七年(1257)罢。
明清制度,翰林院编修、检讨等官升任詹事府左、右坊之职务(如中允,赞善之类),即称开坊。詹事府之官职,本专备翰林升转,故有此称。清末光绪二十八年(1902),詹事府裁撤,而翰林升任他职,亦沿旧说称“开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