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都水掾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所属琉璃窑主官。掌窑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以汉司官一人充任。康熙元年(1662)改设满、汉各一人,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兼充,每年一更代。官名。清置,属工部,掌琉璃器具的制造及供宫
官名。汉代郡都尉的属官有司马,掌领兵之事。东汉时边郡部都尉屯兵系统的属官有司马、骑司马与假司马。司马主步兵,骑司马主骑兵,假司马是司马之副,而骑司马的地位在假司马之上。
王号名,也写作“昆弥”,汉时西域乌孙国王的名号。《汉书·西域传下·乌孙国》:“乌孙国,大昆弥治赤谷城……后乌孙昆莫击破大月氏,大月氏徙西臣大夏,而乌孙昆莫居之,故乌孙民有塞种、大月氏种云。”《汉书·宣
官名。金朝置,为统帅数部部民者,又译胡鲁。
爵名。南朝宋、北朝魏“男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宋书·庾悦传》、《魏书·费于传》。
官名,三国蜀置,掌参军事及丞相府诸曹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杨仪传》:“初,仪为先主尚书,琬为尚书郎,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。”
汉朝诸侯王设在京师的邸宅。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“臣 (定陶王) 愿且得留国邸,旦夕奉问起居,俟有圣嗣,归国守藩。”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稍迁指同班诸官中略有阶级间的迁陟,汉代以来常散见于史书列传之中。至晋代李重议官, 主张“大并群臣等级, 使同班者不得复稍迁(见《晋书·李重传》)。然后世仍有稍迁之制,如《明史》卷二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置,分属度支司,掌赏赐衣物钱帛。
爵名。初指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。晋朝始置,位在开国侯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伯,位视九卿,班次之; 隋初置为九等爵第七等,正三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