胄监
宋朝国子监别称。
宋朝国子监别称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 《周礼》诅祝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下设诅祝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下设经承二人。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、幔城、网城物料、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。光绪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考功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复旧,员一人,从六品上,为尚书省吏部考功司副长官,位郎中下,分掌外官考课之事,太宗贞观(627—6
即“管粮同知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主文中散,选用才学之士充任。参见“主文中散”。
得力的属下官吏。《汉书·酷吏传·王文舒》:“其爪牙吏虎而冠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掌措办盐货。蒙古太宗时,以平阳课税所掌盐课。后置立运司,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1286)改为陕西都转运司,掌诸色课税。二十九年,置盐运司,专掌盐课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,定名
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二十九年(公元1292年)置大都皮货所,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置通州皮货所,各有提领、大使、副使一人。
见“封桩库”。
官署名,清朝末年置,掌审判,重罪为初审,轻罪为二审。其官有:厅丞一人,从四品。刑科、民科推事官三十人,从五品。典簿二人,正七品。主簿二人,正八品。检察长一人,正五品。检察官五人,正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