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环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司环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司环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① 即国。大国曰邦。《广雅·释诂四》:“邦,国也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佐王治邦国。”郑玄注:“大曰邦,小曰国。”②诸侯封土。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孔颖达疏:“邦国,谓畿外诸侯。”③分封。邦与封通。
元代由蒙古、探马赤军人编组的侍卫亲军,包括左、右翊蒙古侍卫,右都威卫,宗仁卫等军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武散官,从二品。神宗元丰五年(1082)罢。官名。宋代武散官从二品称镇国大将军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散官》。
文书名。宋朝任命状的一种。宋制,凡委任官员,有品者给告身; 无品者及临时差遣,不论职任轻重,皆给黄牒。敕授者由中书省、吏部奏授者由门下省颁给。委任官员的证状。用黄纸书写。《宋史·职官三·官告院》:“元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长官。始设于永乐五年(1407),左右各一人,正五品,掌苑囿、园池、牧畜、种植之事,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。后监正不常设,以监丞署职。
监狱名。商代设置,闻一多《周易义证类纂》已《争讼》条说:“古狱凿地为窖,故牖在室上,如今之天窗然。以地窖为狱,则狱全不可见,惟见其牖,书传称殷狱曰牖里,或以此欤?”纣王曾囚西伯(周文王)于此。牖里亦作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设,一人,正八品。康熙十三年 (1674) 定设一人,亦为正八品。依例升迁左至灵,缺出由左至义升补。
宋朝县役职名。以乡书手改置,掌书写乡村赋税帐册。公人名。宋县役之一,本为乡书手,隶于里正,掌催收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,天圣以后以第三、第四等户充任。后升为县役,称为乡司,职掌仍旧而地位有
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。属理藩院,不定期开设。《理藩院则例》编订于康熙时,乾隆时作过修订,但未专门设馆。嘉庆十六年(公元1811年)四月始置则例馆,设纂修官四人,校对官八人,翻译官、誉录官各十人,从
吏员名。宋置,佐助知县审理狱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