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细仗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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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地方公务员惩戒委员会

    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于司法院。分设于各省,掌理各省荐任职以下公务员的惩戒事务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;委员七至九人,由司法院在高等法院庭长及推事中选任三至五人,其余员额从省

  • 右执法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吴置中、左、右执法各一人,平诸官事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评诸官事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吴置中左右执法各一人,平(评)诸官事。”

  • 宾客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长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称王会清吏司郎中。

  • 左平

    官名。汉置,掌平诏狱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:“左平一人,六百石。”注:“掌平诏狱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、右平,秩皆六百石。”

  • 司蕃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主客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主客员外郎。

  • 兵科

    官署名。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十人。南京兵科亦设给事中一人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六科自

  • 东园

    官署名,汉置,属少府,掌制棺材等。梓木为棺,以漆画之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(孝崇皇后崩)以帝弟平原王石为丧主,敛以东园画梓寿器。”

  • 小京官

    清朝在京衙门中六品以下官员之统称。包括从六品之钦天监五官正,正七品之通政司知事,从七品之中书科中书,正八品之部院寺司务,从八品之翰林院典簿,从九品之国子监典籍及未入流之翰林院孔目等。

  • 翰林侍读

    见“翰林侍读学士”。官名。宋置,属翰林学士院,掌为皇帝进读书史,讲解经义,备顾问应对,其地位略低于侍读学士。太宗时冯元、高若讷曾任此职,后多为侍从官以上的兼职。有以台谏兼侍读者。庆历以后,御史中丞多兼

  • 郡光迎功曹

    北齐郡功曹名目之一。见“州迎西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