糊名考校法
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唐朝命举人自糊试卷卷首姓名,称糊名或封弥。宋朝由贡院糊举人试卷卷首姓名、乡贯等,防止考校中舞弊,称糊名考校法。详见“封弥”。
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唐朝命举人自糊试卷卷首姓名,称糊名或封弥。宋朝由贡院糊举人试卷卷首姓名、乡贯等,防止考校中舞弊,称糊名考校法。详见“封弥”。
参见“监督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属官吏,俸百石。位在丞下。后来,有的为掾史取代,有的为卒史所并。《汉官》:“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,文学守助掾六十人,佐五十人。”《汉书·何武传》:“武卒白太守,召(求)商为卒吏。”
周朝诸侯依时朝见天子的制度。《论语·先进》: “宗庙之事,如会同。”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时见曰会,殷见曰同。”
官名,汉置,掌收工税等。详“工官”、“工官令”条。
官名。详“赃罚库”条。
杂任职名。酢为醋的本字。贾思勰《齐民要术》八《作酢法》注:“酢,今醋也。”唐于光禄寺掌醢署置酢匠十二人,掌造醋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逻所的主将,负责辖区的巡逻、侦候,下设逻将。见《梁书·武帝纪上》、《资治通鉴·晋成帝咸和三年》。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。定额六员,俱满缺,掌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事。
①皇族女子封号。东汉皇女皆封县公主。南朝宋诸王女封县主。唐朝亲王女为县主,封县,视正二品。宋朝为命妇第五等,位郡主下。明朝郡王女为县主。清朝格格封授的第二等,郡王嫡出女得受此封,品同贝勒夫人。②“县令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。见“高等审判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