簾官
掌管考试的官。宋朝以来科举考试,凡乡会试同考官称簾官;阅卷诸官名内簾,弥封收掌管等官名外簾,皆不得出堂簾之外,统称簾官。《明史·选举二》:“试官入院,辄封钥内外门户。在外提调、监试等谓之外簾官,在内主考、同考谓之内簾官。”
掌管考试的官。宋朝以来科举考试,凡乡会试同考官称簾官;阅卷诸官名内簾,弥封收掌管等官名外簾,皆不得出堂簾之外,统称簾官。《明史·选举二》:“试官入院,辄封钥内外门户。在外提调、监试等谓之外簾官,在内主考、同考谓之内簾官。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八月公布的《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》,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,各区设置警察署,以署长为主官,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掌铁器的冶炼,下设冶工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,掌主本司事务。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。
官名。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,掌翻译文字之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枢密院置。掌军兵校习,封桩阙额请给,催督驿递及湖南路边防之事。与其他各房由副承旨总领,自设令史、书令史佐理其事。宋枢密院属吏诸房之一。掌办中外校习,封
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设于文宗至顺元年(1330)五月,掌斡罗思(俄罗思)军士万人。二年四月,改为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置,配置在京师地方审判厅内。以检察长一人为主官,秩正五品,掌纠正同级审判,监督下级检察厅,下设检察官五人,秩正六品,典簿(从七品)、主簿(从八品)、录事各二人
官署名。元末设置,为御史台的分司机构。顺帝时变乱时起,湖南、湖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北、江西、福建等处,文书送到南台则路途不便,直送内台又无先例,于是御史大夫鄂勒特穆奏请在福建设立分台,上述各处文书便可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