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首
见“社长”③。
见“社长”③。
官名。清朝虎枪营之长官。定员六人,分属上三旗,每旗二人。于一品至五品大臣、官员内特简,或由虎枪营总统选拟引见补用。在虎枪营总统率领下,掌辖虎枪兵,以备扈从。
又称新海关。清末总理衙门所属之海关。咸丰四年(1854)始设,至光绪二十二年(1896)达二十二处,至宣统三年(1911)达四十七处。以税务司为主官,聘请洋员充任,直隶于总税务司。海关监督管理、督抚兼
春秋时晋国的小吏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皂隶食职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分掌西北、西南二招讨之地。
见“怯薛”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魏晋以后置,掌治狱之事,见“郡法曹”。
科举考试的方法之一。唐代以试事务策来考试士子,是汉代策问的继续,此法至清代仍沿用。未废八股时,乡会试的第三场试策,是条对性质,举经史政事以为问题,根据问题而逐条回答。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废八
宋朝发运副使简称。
宋朝功臣号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御药院的佐官。见“御药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