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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部司

官署名。隋唐五代尚书省礼部四司之头司。掌礼乐、学校、仪式、制度、衣冠、符印、表疏、册命、祥瑞、铺设及丧葬赙赠之事。隋初设侍郎一人领司事,高祖开皇六年 (586) 另设员外郎一人司籍帐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升侍郎为尚书之佐,改其司为仪曹,长官为仪曹郎,废员外郎而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复旧。以郎中、员外郎为司之正、副长官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名司礼司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名春官司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旧。

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礼部的头司。隋初礼部司的主官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.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礼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佐助尚书、侍郎掌礼乐、学校、衣冠、符印、表疏、图书册命、祥瑞、铺设,及百官、宫人丧葬赠赙之数,所属有主事二人,令史五人,书令史十三人,亭长六人,掌固八人。宋初礼部司郎中、员外郎无职事,无丰改制后,始掌本司事务,参领礼乐、祭祀、朝会、宴享、学校、贡举之事。与祠部、主客、膳部并列为四司。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并省郎曹,礼部领主客,祠部领膳部。隆兴元年(公元1163年)复诏礼部。祠部一员兼领,此后礼部郎中遂并掌四司之事。所属有主事、令史、书令史、守当官、手分、贴司。金元六部不分司,无礼部司之名。明清改称“仪制清吏司”,参见该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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