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匠局
官署名。元朝置,设于世祖至元三年(1266),用正七品印,掌各路玉匠造作。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年置,掌琢磨匠人,用正七品印,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设于世祖至元三年(1266),用正七品印,掌各路玉匠造作。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年置,掌琢磨匠人,用正七品印,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
官名。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。宋朝礼部试时设一员,并有同知贡举二、三员,均由侍从近臣、两省及台谏长官中选充,总称“知举官”。主持本届考试,决定合格举人名次。清朝为会试之监考官,由礼部侍郎充任。总摄考场事务
官署名。宋初置,隶三司,掌京城内外缮修事务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分为东、西八作司,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复并为一司,仁宗天圣元年(1023) 再分为二司。辖泥、赤白、桐油、石、瓦、竹、砖、
见“太子左谕德”。
官名。金、元内侍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六品下。元十四阶第六阶,从四品。官名。金代为正六品下内侍官,元代为从四品内侍散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内侍散官》。
海关组成部分之一,即工务部。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置于太原行府,佐理行府事务。
官名,为盐官令或盐官长之副,佐令或长收盐税。参看“盐官令”条。
宋朝职役名。包括县吏人、公人,如前后押司、录事、前行、后行、贴司、书手等,分领各种实际事务或杂事。宋代职役的一种。包括吏员与公人,吏员初有押司、录司、录事史、佐史,后又有职级、推司、典书、副典书、手分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司救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,下设司救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救”。
内命妇位号。南朝宋以婕妤、容华、充华、承徽、列荣合称五职,为皇帝之妾,位亚九嫔。梁陈制同,唯《陈书·后妃传》以列荣作烈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