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钩盾丞。
文书名。清朝皇帝上书皇太后时使用的一种文书。如庆贺寿诞等。首书“子皇帝臣某某谨奏”,正文用骈体文句,末以“谨奏”作结。又外藩等上书皇帝,亦有称奏书者。
官名。法曹长官。西晋末丞相府置。东晋、南朝宋公府、将军府沿置。南朝宋七品。北宋仅置于开封府,正七品下,掌检定法律,审议、判决案件等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后无闻。又为“法曹行参军”、“法曹参军事”省
犹将帅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任城王传评》:“任城武艺壮猛,有将领之气。”《南齐书·吕安国传》:“宋大明末,安国以将领见任,隐重有干局,为刘勔所称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辽东地区,掌食盐生产、运销之政。设提举,正七品,同提举,正八品,副提举,正九品,及各盐场盐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
即“承御中士”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候卫置。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与左金吾卫同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道路,以执御非违,领翊府及诸折冲府府兵。下设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骑、胄曹参军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(213)曹操为魏公后置。参见“秘书右丞”。官名,东汉建安年间曹操置,掌尚书奏事,属秘书令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放传》:“文帝即位,(刘)放、(孙)资转为左、右丞。数月,放徙为令
驻在他国城市或某地区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。包括总领事馆、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。我国于清末已设驻外领事。北洋政府时期领事官分为总领事、领事、副领事、随习领事等。按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一月二十一日公
官名。见“饭上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