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厂协领
官名。清置,为牧厂总管所属,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牧厂总管所属,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采金机构。北洋政府为解决铸币材料,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六月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同年八月十一日公布《财政部采金局暂行章程》规定,设总办一人,技师若干人,文牍主任和调查主任各一人。后以收效没有把握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工巡总局设,三十一年,归巡警部。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。专司救火之事,并分任巡逻、要差勤务。设总理兼统带一人,四品,辖官兵八百二十名,消防一、二大队、军乐队,内勤处、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属官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教击鼓鸣金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鼓人,中士六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,以节声乐,以和军族,以正田役。”官名。1、教鼓之官。《周礼·地
官名,掌斋祠宾赞礼仪等,西汉置,东汉省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东汉诸侯名,位在侍祠侯下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三·历代王侯封爵》:“大夫其余以肺腑及公主子孙或奉坟墓也为猥诸侯。”
官署名。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,分四曹,其一为常侍曹。东汉因之。为尚书六曹之一,主公卿事,设尚书主之,有左、右丞各一人,侍郎六人,令史三人。官署名。汉朝尚书分曹办事,常侍曹为其中之一。掌管丞相、御史、公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 置,设主判官一人,掌有关帐籍之事。四年并归三司开拆司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广东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见“翼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