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宗正府也可札鲁忽赤
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,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,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。
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,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,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。
参见“理事同知”。
官员褒奖方式之一。清代有此制,见“加顶带”。
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二年(1724)设,四人,十三年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置二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元置,为崇福司的佐官,员额二人,从五品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掌京都邺城宫殿、城郭、堤防等营建,兼管缮治三署乐器、衣服及百戏之属。高隆之以尚书右仆射领此。见《魏书·儒林传》,《北齐书·高隆之传》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录尚书,掌铨查六宫,一品。
清朝都察院御史之别称。都御史的别称。见清梁章钜《称谓录十四·都御史古称》。参看“都御史”、“都察院”条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三国吴置。权任很重,孙邵以丞相兼任此。三国魏、两晋时地位稍低,五品。十六国西凉沿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为从五品。北周沿置,命品不详。曲氏高昌国亦置,
官名。东汉为太常属官太史令所领职吏,员一人,秩二百石,掌守明堂。三国魏沿置。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为明堂令副贰,直属太常。官名,汉置,俸二百石,为太史属官,掌守明堂。明堂:皇帝宣明政教的地方,凡朝会、祭祀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宫门中士佐官,员一人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