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监狱
监狱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改刑部为法部,刑部监狱改称法部监狱。不过原来刑部的审判之职已划归大理院,大理院设看守所以拘押犯罪待审者,据《清史稿·刑法志》记载,此时法部监狱空虚,另设“已决监”于城外,拘禁已判为徒刑与流刑者,强制其在监中劳作。
监狱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改刑部为法部,刑部监狱改称法部监狱。不过原来刑部的审判之职已划归大理院,大理院设看守所以拘押犯罪待审者,据《清史稿·刑法志》记载,此时法部监狱空虚,另设“已决监”于城外,拘禁已判为徒刑与流刑者,强制其在监中劳作。
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于屯垦区域设屯田道,以按察司副使、佥事任其职。江西、河南、四川的屯田道并兼驿传事务。清代则以分巡道、兵备道兼屯田之职。
非正式官名,是一种带有官职性的称号。侯渊很有才辩,汉元帝时,佐石显等领中书,因中书掌图书秘记及章奏等事,故号称大常侍。见《后汉书·侯霸传》。
即“尚虞备用处”。官署名。清初置,又称尚虞备用处或黏竿处。“虞”在古代为掌山泽之官,或假借作“娱”。本处的职掌,主要是日常协助侍卫处与护军营护卫皇帝,并备皇帝出巡时偶作“垂钓”的承应事务。初设侍卫领班
商代军队组织名, 为三师之一。卜辞有“丁酉贞, 王作三自, 右、中、左”(《粹》五九七片)的记载, 此条和同版其他卜辞是武乙、文丁时期之物。作是创立之意,自即师字。此时创立三个师, 按右、中、左编排,
官名。 西周置。 掌设置天子的行宫。《扬簋铭》: “王若曰:‘扬、 作司工, 官司量田。 众司,众司茨。’”官名。西周设置,为司空的属官。见“司空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大帝黄龙元年 (229) 置。《三国志·胡综传》:“(徐) 详、(胡) 综并为侍中,进封乡侯,兼左、右领军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、魏置,掌领右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胡综传》:“权下都建业。(徐
爵位名。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福。见“六爵”。
官名。吐蕃官,小整事,与整事大相、副整事等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 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艹人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,下设典艹下士以佐其职。 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升人”。
官名。“组”指丝编之绳。《周礼》天官有典丝之职,“凡饰邦器者,受文织丝组焉。”即凡掌理修饰官府器物的官吏,可以取画有彩色的缯,经刺绣的锦、丝线、丝绳。北周分《周礼》典丝的职任,置织组中士,正二命;织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