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中御史
即“殿中侍御史”。
即“殿中侍御史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掌供宫廷御用膳食,属尚书省。《魏书·毛修之传》: “进太官尚书,赐爵南郡公,加冠军将军,常在太官,主进御膳”。当时亦或置太官令,职掌略同。孝文帝改制以后,御膳改由门下省掌,遂罢。
宋制,颁发用麻纸书写的制书称为降麻。参见“宣麻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盐务稽核分所的主官,其副职为洋员,称为协理,掌握实权。参见“盐务稽核所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王国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九品下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,副职称副船匠长,军衔为准尉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平政院的长官。见“平政院”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上》:“副子生南台治书道赐。”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置,掌领乐工数百人教“皇帝梨园子弟”习法曲雅乐。代宗大历十四年(779) 罢。
①国都。《尚书· 说命(中)》: “明王奉若天道,建邦设都。”②行政区划之一。(1)十邑为都。《广雅·释地》: “八家为邻,三邻为朋,三朋为里,五里为邑,十邑为都。”王念孙疏证: “盖虞夏之数。”(2
宋朝仓库场务之主管人员。常以手分等吏人或衙前充当,位在监当官之下,分管有关事务,督率仓、库、斗、秤、拣、掐子等。与其副手合称“专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