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学斋谕
武学职事名。南宋 高宗绍 兴十 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下分六斋,每斋差置斋谕一员。
武学职事名。南宋 高宗绍 兴十 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下分六斋,每斋差置斋谕一员。
官名。清朝顺治十六年(1659)定,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。遂有此称。十八年仍复旧称。遂废。
学官名。晋置,为郡学之长。见《华阳国志》一一“李毅”条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西汉末年置于边郡,为掌边塞之职。《居延汉简释文》卷一第十四页有塞曹史。三国魏沿置,《三国志·魏书·东夷倭国传》记正始中带方太守曾遣塞曹掾,史张政等奉使倭国。
官署名。西晋置。为尚书省三十五郎曹之一。设郎。或说属驾部尚书。东晋罢。
①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始置。北周沿置,属冬官府,置中大夫二人为长官,掌百工之籍,而理其禁令。隋朝置为尚书省六部之一,置官尚书一人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增置侍郎一人,佐领部事,下辖工
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。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“掌印监察御史”。
官名。①西汉景帝中六年(前144) 由典客改名(一说中二年已改)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又改名大鸿胪。参见“大鸿胪”。②西汉武帝太初元年由行人令改名,为大鸿胪属官,秩六百石。协助大鸿胪掌管安排诸侯王
县分职吏名。东汉置,见《隶续》一一《南安长王君平乡道碑》。因县境有泊潭山当平乡新道的要冲,故置吏以守护之。
指藩王、属国之王或节度使。《史记·五宗世家》:“中山王徒日淫,不佐天子拊循百姓,何以称为藩臣?”《汉书·南粤》:“陆贾至,南粤王恐,乃顿首谢,愿奉明诏,长为藩臣,奉贡职。”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昭宗以藩
官名。隋朝始置。高祖开皇二年(582) 置为宫廷女官,视从九品,掌宫内服用采章之数。炀帝置为尚服局长官,二人,从五品。唐朝沿置,改正五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后(1403—1424),宫廷女官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