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司
宫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欧美司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分置欧洲、美洲两司,欧州司掌理关于欧洲及澳洲、非洲各国外交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。
宫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欧美司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分置欧洲、美洲两司,欧州司掌理关于欧洲及澳洲、非洲各国外交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时所置四中郎将之一,帅师征伐。魏晋南北朝沿之,或镇守某地。魏、西晋多兼凉州刺史,东晋、南朝多兼豫州刺史,镇历阳,或持节都督司、豫、冀、并等州军事,银印青绶。南朝宋、齐多以宗室诸王任之。梁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驼牛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官名。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。又称“对读官”。宋朝置。其制,凡士子试卷需经誊录副本交考官阅读。为防止誊写错误,特设对读所,将副本与原本校订。选京朝官和选人及粗通文理之大小使臣管理校订事,称为对读官。后代亦
清朝协办大学士之别称。
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唐朝命举人自糊试卷卷首姓名,称糊名或封弥。宋朝由贡院糊举人试卷卷首姓名、乡贯等,防止考校中舞弊,称糊名考校法。详见“封弥”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置于后宫,三品。参见《宋书·后妃传》。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金朝设于各州郡,掌领州郡之僧众,理决僧尼词讼。元朝设于县,为各县都纲司之长官,掌理僧尼词讼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废僧官,遂废。明洪武十
即“北府宰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