染署丞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参见“染署令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参见“染署令”。
指天子。《逸周书·文传解》:“从生尽养一丈夫。”注:“一丈夫,天子也。”
官名。西夏置,见“磨勘司”。
官署名合称。即唐宋中书省、门下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三国初置,掌征伐。南朝宋、北魏、隋初皆置,但品位比以前低,为九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初设年代不详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(1289) 四月,改为军器人匠都总管府。
连率即郡太守,其副贰为郡丞或长吏。《后汉书·景丹传》:“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,有干事称,迁朔调连率副贰。”
官名。明制以主事任漕粮监兑之职,称为监兑主事,见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属中侍中省,以中尚食典御为长官,员二人,下设丞二人,监四人,皆由宦官担任。管理皇帝的饮食事务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储供宫中食物。其官有典御、丞、监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中侍中省》。
爵位名。北齐置,与开国县伯同为三品。
官名。即殿中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监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中御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