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右御卫
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增设,掌领外军宿卫,所统府兵称射声卫士,设官同“左右翊卫”,见该条。
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增设,掌领外军宿卫,所统府兵称射声卫士,设官同“左右翊卫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州府文书。《礼记·内则》: “宰告闾史,闾史书为二,其一藏诸闾府,其一献诸州史。州史献诸州伯,州伯命藏诸州府。”
官署名。①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。永乐十八年 (1420) 始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掌交阯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,并代管京畿及卫所户口、钱粮之事。宣德十年 (1435) 革。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铁弗刘虎传》:“(太武帝)又诏(赫连)昌尚始平公主,假常忠将军、会稽公,封为秦王。”
即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①清朝泛指矿厂管理机构之成员。②清朝专指直接由官府委派管理矿厂之官役,又称“厂官”。如铜矿中总制金厂之“场主”,掌管出纳之司库,掌管文书之吏胥,掌管稽查弹压之巡役和练役等。
官名。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,主征战、兵仗等事。
官名。宋置,《宋史·河渠志》载:“开宝五年(公元972年)诏“自今开封等十七州、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,即以本州通判充。如通判阙员,即以本州官充。咸丰五年(公元1002年)诏缘河官吏虽秩满,须水后受代”。
指宰相之职。元蒲道源《闲居丛藁·郭某席间赋》:“调羹事业无劳问,深谢诸公愧不能。”
辅佐官员统称。汉朝主要指地方官府属吏。如书佐、假佐之类。郡县属吏百石以下有斗食、佐史之秩,月俸八斛。南朝齐为公府僚属泛称,指从事中郎、仓曹掾、户曹属等等。隋朝则为州、郡、县低级官员泛称。官名,汉置,为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意为“什长”。汉译为“护军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