染坊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属少府监。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为东、西染院。参见“染院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属少府监。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为东、西染院。参见“染院”。
官名。北齐清都郡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所设法曹之长官,诸州府所设法曹之属官。官名,也省称法曹,汉置,为法曹长官,掌邮驿科程事。其后,魏晋至隋多沿置,然所掌与汉不同,掌狱讼罪法事,隋以后无。
官名。亦称定本。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。隶于戴琫,分掌各城典兵之事。设七品定琫一百二十人。每人辖番兵二十五人。遇有缺出由材技出众之番兵中拔补。
即“第二届国会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卢龙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。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、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卢龙监”。
①官署名。即隋朝左、右卫所统左勋卫开府府 (骠骑府),置开府 (骠骑将军) 一员,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及仓、兵等曹参军、法曹行参军各一员,行参军三员,领军坊、乡团,掌宫禁宿卫。②官名。隋朝左、右卫所统左
官名,也称先行官,即帅领先头部队的将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马良传》:“建兴六年,亮出军向祁山,时有宿将魏延、吴壹等,论者皆言以为宜令为先锋。”
官名。即礼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礼部员外郎。
参见“右詹事”。
参见“上书房”。
民国时县政府所属各局之一,掌理全县土地、农矿、森林、水利、道路、桥梁、工程、劳工、公营业等公共事业。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