染院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染坊置,分东、西二院,隶少府监,掌染丝枲币帛。真宗咸平六年(1003),并为一院。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,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。
宋少府监所属机构。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置东西染院,咸平六年(公元1003年)并为一院。掌染丝枲币帛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染坊置,分东、西二院,隶少府监,掌染丝枲币帛。真宗咸平六年(1003),并为一院。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,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。
宋少府监所属机构。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置东西染院,咸平六年(公元1003年)并为一院。掌染丝枲币帛。
流外官名。唐制于太常寺汾祠署置二人,三皇五帝以前帝王、三皇、五帝、周文王、周武王、汉高祖、两京武成王庙各置二人,国子学置二人,均为流外九品,掌守庙之事。
官名。东晋在京师置丹阳市长及丞,由丹阳尹管理。宋齐沿其制。至梁,设南北两市,各置令,属太府。定大市令为正四品。陈沿其制,虽品位较高,而士人常耻于任此管理市场的职位。《陈书·傅纬传》记载吴兴章华被后主任
官名。西汉置中宫私府,或称中宫藏府,主官有令及丞。丁孚《汉仪》:“中宫藏府令,秩千石,仪比御府令。”御府属少府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“御府主天子衣服也。”丁孚以中藏府比御府,其职掌应相近。成
即内十三衙门。又称内十三道。清初宦官衙门之统称。顺治十年 (1653) 六月,以内务府事繁,依明内监二十四衙门例加以精简设立,即乾清宫执事官、司礼监、御用监、内官监 (后改宣徽院)、司设监、尚膳监、尚
又称“坊总”。清朝管理街市之职役。城中日坊,其编户之头目称坊长。推诚实及家道殷实之人充任。掌稽查奸伪、偷盗、赌博及来历不明之人。定期更换。民国时期,城市分区,区下分坊,坊的负责人称“坊长”,由坊民大会
北齐昭玄寺次官。协助大统管理佛教事务。亦称“沙门统”。
①《周礼》所述六个官府系统的合称。即天官冢宰,地官司徒、春官宗伯、夏官司马、秋官司寇、冬官司空。②西魏、北周天官府、地官府、春官府、夏官府、秋官府、冬官府的合称。③吏官、户官、礼官、兵官、刑官、工官之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务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官名,西汉置,掌粮仓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:“属官有上林……又衡官、水司空、都水、农仓……七官长丞。”
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秩均为从八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