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,佐计部中大夫、下大夫掌国家收入、支出的帐簿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计部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
武官名。唐置于左右监门卫, 员额各二十人。参见“长上”。
官名。又译“札鲁火赤”、“札鲁花赤”,蒙古语,汉译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设,领司法、财政、行政事务,诸王投下亦设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。元朝在大宗正府、中书省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,掌刑狱
清末所设之新式学堂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创办。置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大臣一人,总教习一人。分诗、书、易、礼四堂及春、秋二堂。二十六年,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停办。二十八年复校,增设预备科 (政科、艺科)
官名。元朝置。释教总制院长官,例由国师推类,掌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。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五院部边防军。
官名。州部属吏。从事原用作动词,意为差事,非官名。汉元帝初,使丞相于定国条州大小设吏员,治中、别驾、诸部从事,秩皆百石。自此始为官名。东汉因之,称从事史,皆为州部长官自辟。三国、晋,南北朝沿置,名目不
官署名。元明清都置。元代掌军民之务,分道掌管郡县,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郡县,郡县有请求则向省汇报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宣慰使司》。明承元制,在西南少数民族世袭的土官中置宣慰司,司置使,为土官中最高武职,从
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设训导长一人,秉承校长旨令,主持全校训导事宜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直属财政部,掌监督各省盐务机关办理的成绩、所属官吏的升降,编练场警,调剂运销,审定盐税定率,及盐务行政等事。设署长一人,总理署务。下设总务、场产、运销、审核、缉私五科。民国二十五年改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