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户部尚书

户部尚书

官名。唐朝以后中央行政机构户部之最高长官。总掌户部事。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(649),高宗登基,以避太宗讳,改民部尚书设,隶尚书省之下。额一员,正三品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称司元太常伯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称地官尚书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旧。中唐以后,常以他官掌钱谷之政,本部之职渐为度支、盐铁、转运等使所夺,尚书多为外官所带空衔,本部日常事务多由侍郎主之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,不任本职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始实领户部事。从二品。南宋初,以执政兼领财用事,后复置尚书掌部事。辽朝亦设,属南面官,无实职,多为加官。金朝设一人,正三品。元朝改属中书省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,定制为三员,正三品。明初沿元制,洪武十三年(1380)废中书省,六部尚书直隶于皇帝,事权提高,升为正二品。额设一员。清沿明制,初以承政为户部长官,顺治元年(1644) 改承政为尚书。五年,定满、汉尚书各一人。初制,满员一品,汉员二品,顺治六年,改满尚书为二品。康熙六年(1667)复故,九年仍改二品。至雍正八年(1730),满、汉尚书俱定为从一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户部改度支部,遂改称度支部尚书。


官名。为户部的最高长官。唐朝的户部尚书,掌管土地、人民、钱谷之政、贡赋之差。详见“户部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部侍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初始置,为尚书省都官曹所辖刑部曹长官,从五品,相当于后代郎中。开皇三年(583)改都官曹为刑部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侍郎一人,正四品,为刑部副长官,协尚书同掌部务。改原头司刑部侍郎为宪

  • 讲学大夫

    官名。新莽置。时有讲学大夫衡咸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讲授经学。《后汉书·徐防传》:“(徐防)祖父宣,为讲学大夫,以《易》教授王莽。”

  • 达剌干

    官名。辽太宗会同元年(938),改称部达刺干为副使,县达剌干为马步,又译麻普。

  • 军机章京

    官名。清朝军机处之办事官员。俗称“小军机”,又称“枢曹”。其正式名称,早期为“军机司员上行走”或“军机处司员上行走”。乾隆四十五年(1780)以后改称“章京上行走”,因有是称。初无定额,由军机大臣于内

  • 都官员外郎

    刑部都官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从六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仆员外郎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五代沿置。北宋

  •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

    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官。始设于广州国民政府。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七月七日,公布《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》,开始北伐,以总司令统辖北伐军各军、师。并赋予总司令以各种特权, 如“总司令兼任军

  • 尚药局使、副使

    官名。金置,均为尚药局的佐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

  • 护理

    官制术语。清制,省级长官出缺,未及派员接替,即以次官暂代其职务,称护理。如总督、巡抚多由布政使护理。旧制,高一级的官员缺职,以低一级的官员守护印信,处理其事,称为护理。其职衔相当的,称为署理。见《六部

  • 总督粮储

    专差御史名。明代置于南京, 嘉靖以前以南京都察院都御史为之。嘉靖二十六年(公元1547年)停差。专以南京户部右侍郎加南京都察院都御史衔领之。

  • 捐纳房

    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设满、汉司员各六人,由尚书在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七品小京官内派委,二年一更代。掌理“常例”捐纳及“特开事例”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为暂设核捐处。清代户部内部机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