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十二清吏司
官署合称。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户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。每清吏司各设郎中一员,员外郎一员,主事二员,各理一省户口、钱粮等事,兼领所分京师、直隶贡赋,及诸司、卫所俸禄,边镇粮饷,并各仓场盐课、钞关、每司各分民、度支、金、仓四科进行管理。后几经更革,宣德十年(1435)定为十三清吏司之制。参见“户部十三司”。
官署合称。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户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。每清吏司各设郎中一员,员外郎一员,主事二员,各理一省户口、钱粮等事,兼领所分京师、直隶贡赋,及诸司、卫所俸禄,边镇粮饷,并各仓场盐课、钞关、每司各分民、度支、金、仓四科进行管理。后几经更革,宣德十年(1435)定为十三清吏司之制。参见“户部十三司”。
官名。诸侯之禁卫武臣。周朝置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 “诸侯有旅贲,御灾害也。”韦昭注: “御,禁也。旅贲,掌执戈盾夹车而趋,车止则持轮,所以备非常,禁灾害也。”三国魏咸熙元年(264)复五等爵,诸公国置
十六国、北朝时期少数民族部落酋豪的名称。《魏书·太祖纪》:“(天兴)六年(403)五月辛未,朔方尉迟部别帅率万余家内属,入居云中。”
官名。即理匦使,唐玄宗天宝九载(750)改,肃宗至德元载(756) 复改理匦使。参见“理匦使”。官名。唐天宝九载,玄宗以“匦”声近“鬼”,改理匦使为献纳使,至德元年(公元756年)复旧。
官名。①南朝梁置,属太子中庶子、庶子,掌宣传皇太子令旨、东宫内外启奏。员二人,一班;陈沿置,九品。隋朝属太子典书坊,员八人,正七品,炀帝改为宣令舍人。唐朝复旧名,掌导引东宫诸臣辞见之礼及承令劳问事,员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 64年)始置于丞相府,有属一人,所主无考。蜀吴设置情况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亦置戎曹属一人。
官名。①《周礼》地官司市之属,掌市肆摊档货物买卖。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: “肆长,各掌其肆之政令。”《疏》: “此肆长谓一肆立一长,使之检校一肆之事。”②隋朝司农寺京市署置四十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
周朝行政区划名称。王城之外百里以内,分为六乡,每乡设一大夫管理政务。《周礼·地官·小司徒》:“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。”
官署名。三国魏置,长官为掾。见《三国志·高堂隆传》。官署名,三国魏置,掌管会计,其长官称计曹掾。参看“计曹掾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中书、门下外省(后改中书、门下后省),掌大朝会应行遣之事。
清朝“军机章京”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