戟史
郡门下吏名。晋置,见《彭祈碑阴》。属于小史之类,掌执戟侍从。
郡门下吏名。晋置,见《彭祈碑阴》。属于小史之类,掌执戟侍从。
官署名。明朝建文二年(1400)改都察院为御史府,改十二道为左、右两院,只设御史二十八人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参见“都察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置,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四人,从七品,小内使十五人。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
官名。辽置,见“奉宸司”。
官名,掌管捕鱼。《唐六典·河渠署》:“长上鱼师十人,短番鱼师一百二十人,明资鱼师一百二十人。”鱼师,也写作“渔师”。参看“渔师”条。
官名,汉时东海中有邪马壹国,其长官称伊支马,次曰弥马升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南至邪马壹国,女王之所都……官有伊支马,次曰弥马升,次曰弥马获支,次曰奴佳鞮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时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林部。掌下列事项:一、山林的监督、保护、奖励;二、保安林;三、国有林:四、林业团体;五、狩猎;六、其他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次
官名。西汉置,东汉属太仆,秩六百石。主皇帝乘舆及厩中诸马。官名,汉置,俸六百石,掌乘舆和厩中诸马。西汉时五丞,东汉无。属吏十七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太仆》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各置,为本司长官,分治河事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复置,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各一员。十年,以都水事归工部,
见“监使”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左藏提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