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各省级林业行政管理机关,其名称多不相同,黔、甘、川三省于建设厅内设林务处,粤于建设厅内设森林局,苏设林务局,皖分五区、湘分三区,设森林局,豫、冀各分五区,设林务局,均属建设厅。
官名。即国子博士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国子博士。
官名。,“栗”的古写。周设此官,掌冶铸制造量器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·氏》:“氏为量,改煎金锡则不耗,不耗然后权之,权之然后准之,准之然后量之……”。
郡守的副职。元虞集《道园学古录二·送人之剑阁倅寺》:“乡人游雪界,郡倅试冰衔。”清朝称府通判为郡倅。参看“通判”条。
官署名。晋置此官署,其长官称都官郎,掌管军事刑狱等。见《晋书·职官》,参看“都官”条。
清末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与内外城工巡局的内部机构。均沿五城理讼之例,掌审理诉讼案件。其中有关民事的重要案件须随到随结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改为内外城预审厅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外史下大夫属官,员二人,掌缀国录,下设著作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著作上士二人、中士四人、掌缀国录。见《通典·职官
学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: “初,石勒置大、小学博士,至是复置国子博士、助教。”
管理东宫事务的官署。以詹事为长官。南北朝设,东宫内外大小众务及辅翊太子之职皆属之,职权甚重。北齐设丞、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官属领太子家令、率更、仆三寺,左、右卫二坊,及门下坊、典书坊。北周不置。隋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会计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。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