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营造司
海关工务部的长官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海关工务部的长官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弘文院副长官,从六品,位在知院下,与知院共掌校译经史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弘文院》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 (1373) 改内府宦官衙门御用监而置,秩从七品(原为从三品),设官七人,掌诸器用造用之事。后复改称御用监。
官名。民国置,掌管审判犯罪军人。陆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陆军师司令部和巡阅使署等机关,掌执行军法。
官名。唐朝门下省置二员、中书省置十员,流外四品,掌承传制敕。流外官名。唐代置,中书省员额十人,门下省员额二人,秩流外四品,掌传送制敕之事。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,掌三司规划、审计之事。员额三人,秩正七品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命内侍省官在昭宣使以上、正使以下者各带真官,改内侍省都知置,为内侍省长官。南宋初沿置,高宗绍兴三十年(1160),内侍省并入入内内侍省,遂省。
官名。吐蕃官,曰曩论掣逋,亦曰论莽热,置一人,任国事。
奸诈狡猾的官吏。《汉书·尹翁归传》:“尹翁归治东海明察……县县收取黠吏豪民,案致其罪,高至于死。”
明清两朝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之合称。凡遇斩、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,先经刑部审明,送都察院参核,再送大理寺平允,其后会稿具题,呈请皇帝批准。官署名。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
官名。即工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员外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