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前忠佐军头司
见“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”。
见“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总理本院事务,监督所属官员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吴置中、左、右执法各一人,平诸官事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评诸官事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吴置中左右执法各一人,平(评)诸官事。”
官名。即“太子药藏郎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药藏局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简称总制院。掌全国释教,兼治吐蕃事务,设于世祖至元元年(1264),以国师八思巴领之。二十五年,改为宣政院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依照《盐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设置盐政改革委员会,掌理基于《盐法》的一切盐政兴革计划,委员长由行政院长兼任,委员除财政部长为当然委员外,均应为对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尚食局置四员,正七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沿置六员,为尚食奉御副贰,改隶殿内省。唐朝殿中省置为尚食局次官,五员,正七品上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宣徽院尚食局置一员,位副使下,正
东宫属官。南朝梁置,属太子中舍人。
见“三部勾院”。
教育行政主管机构,兼领国立诸学校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设祭酒一员、司业一员、丞三员,另有主簿、录事。领国子学、太学,国子学设博士、助教各一员,学生无常员; 太学设博士、助教各二员,学生五百人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