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官名。北魏永平中置,掌本郡佛教事务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记“永平……二年冬,沙门统惠深上言,僧尼浩旷,法浊混流,……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:诏州镇郡维那、上坐、寺主,冬令戒律自修,咸依内禁。”北齐改称沙门
见“道录院”。
见“宣镇侍卫府”。
税关名。清制,各关分隶户、工二部,称为户关与工关,鸦片战争后,通商口岸设立海关。为区别于海关,户、工二部所隶各关合称常关或旧关,称海关为新关或洋关。光绪二十三年(公元1897年)设立税务处后,于各常关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平政院的长官。见“平政院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盐政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设。掌理淮、浙、闽、粤盐务。置厅长一人掌厅事,下设参事二人,一、二、三、四等佥事,一、二、三等录事无定员。十一月裁。
官名。见“司稼寺”。
皇帝宫廷中派出的使臣,多由宦官担任。《宋书·袁粲传》:“元徽元年,丁母忧。葬竟,摄令亲职,加卫将军,不受。敦逼备至,中使相望,粲终不受。”唐白居易《缭绫》:“去年中使宣口敕,天上取样人间织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初,中央设水利局,各地方设分局,掌管水利、沿岸垦辟及河道疏浚等事。
制置使司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