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俸司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年(1906)设。掌核京外王公臣官廉俸、各处驻防官兵半俸半饷养赡红白事赏及各衙门经费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。掌稽核京内外王公官员及驻防官兵俸饷、养廉、养赡、红白事赏以及各衙门经费事项。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置京俸科、外俸科、养廉科、恤赏科、庶务科,以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年(1906)设。掌核京外王公臣官廉俸、各处驻防官兵半俸半饷养赡红白事赏及各衙门经费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。掌稽核京内外王公官员及驻防官兵俸饷、养廉、养赡、红白事赏以及各衙门经费事项。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置京俸科、外俸科、养廉科、恤赏科、庶务科,以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国子监六堂掌管教诲约束学生及讲说经义文字的官员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改原国子学学正而置。中都国子监亦置。初各三人,正九品。二十四年,改国子监十人,中都国子监一人。二十六年,罢中都国子监
官名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于右春坊置。二人,从六品。与左司直郎及左、右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
官名,也省称都水掾,西汉属卿,东汉改属郡国,掌水利河渠诸事。
清朝绿营兵对下级军官把总之尊称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62)置,司隶台长官,设一员,正四品,掌诸巡察,后罢。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为司隶台的主官。见“司隶台”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五品。十五年(公元1278年)并入有关机构,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复置。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,以供酒材。设令一人为主官,以达鲁花赤监临之;下设
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。明制设典籍一人为主官,从九品,管理本监书籍。清制设立汉典籍一人,掌保管书籍版片及“表章经学之宝”与乾隆御笔册。
学官名。明于翰林院始置教习。清末官学教师通称教习。在同文馆、时务学堂、京师大学堂等学校并设总教习一人,相当于校长或教务长。
官名。掌管市(特定商业区)内商贾交易和征税事宜。《汉书·何武传》: “武弟显有市籍,租常不入,县数负其课,市啬夫求商捕辱显家。”官名,汉置,掌商业交易和税收。《汉书·何武传》:“武兄弟五人,皆为郡吏,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三年 (1262) 以吏、户、礼为左三部,兵、刑、工为右三部,统称中书左右部。至元元年(1264),罢入中书省。三年,复置。五年,罢改为吏礼、兵刑、户、工四部。